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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李顯小說》第一十六章 16(第2頁)

武帝和兩位妃子坐下後,指着香爐說道:“給老大老二一炷香的功夫,把你們的想法說出來,朕再做定奪。”

“但是,我一旦宣布結果,便不許再有異議。”

徐福點上香後,說道:“開辯!二皇子作為反對方,先發言。”

二皇子武弼站起來,自信滿滿地說道:“我的觀點很簡單,昨日大哥射殺虎王,剝了虎皮後,運河邊就天降山火,野牛群沖擊營帳。”

“我覺得那頭虎王乃是山神轉世,大哥射殺虎王剝其虎皮,是遭天譴的行為,我們應該将虎王的屍體好生安葬,以求得上天原諒,保佑我大武國運。”

“大哥為了赢得武考,想把虎王當獵物,向父皇讨封賞,作為儲君,置江山社稷于不顧,着實令人失望啊。”

說完,武弼覺得自己已經穩操勝券。

若論戰功,他的确是不如太子,但若論嘴皮子,他可是要強十倍。

武烈隻顧着生氣,腦裡空空,根本不知道如何辯解,隻好站起來說道:“父皇,我的想法由李顯來說。”

武帝還在猶豫,二皇子卻不樂意了。

“區區一個小太監,有什麼資格跟本王辯論,大哥,你也太沒種了。”

武弼話音未落,武烈便嗖地站起來,面露殺機。

沒種這兩個字徹底将他激怒。

武帝為了緩和兄弟間的矛盾,隻好說道:“誰是李顯。”

李顯連忙出來,回道:“李顯拜見皇上。”

武帝見他不慌不亂,頗為意外,便問道:“你與此事有何關系。”

“李顯與此事關系重大,那射殺虎王的複合弓和鏟型箭,是我造出來的。”李顯回道。

二皇子當時就急了,拍着桌子吼道:“大膽李顯,太監應當自稱奴才,你在聖上面前,一口一個我,乃大不敬之罪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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