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回了?這拿的什麼啊?”王豔梅看見小姑子回來了,上前接過她手裡拿着的紙包。
看見女兒回來的這麼早,手上還拿着一個紙包,林母忍不住的意外,看來女兒真的沒有再去找賀家小子了。
“我買的肉。”林夏出了故宮正準備回家,路過一個繁華地大市場,裡面是進進出出地人,她便好奇的進去看了看。
發現是個豐富的菜市場,裡面人來人往,她本以為這個時代物資很貧瘠,卻沒想到品種還是很豐富的。
在原主的記憶裡,她發現林家過的一直很節儉,雖然沒有餓過肚子,但是從來沒有什麼貴重的奢侈品。
在市場裡逛了逛,忽然看見前方一堆人圍在那裡,好奇地上前觀看,才發現是賣肉的攤子,稱肉地工作人員忙得熱火朝天,明明是四月份微冷地天,男工作人員卻穿着露胳膊的衣服,還滿身是汗。
想起出門前林父塞給她買鞋的錢,那是林父誤會原主想要小皮鞋,她并不想要。這個時代的皮鞋款式她還真不怎麼看得上。
還不如買塊肉回去,給林家人改善一下夥食。
“你哪來的肉票啊?”林母忽然想起來買肉是需要票的,票都在她手裡,女兒是哪來的呢。
王豔梅接過小姑子手上的肉,也是一臉好奇,她本以為是林母私下給的票,可看林母這麼問,便知道不是林母給的,于是心裡升起幾分好奇。
“我換的。”林夏一邊拿着大缸子喝水,坦然地說道。她看見有人付錢時才想起來,買肉是需要肉票的,翻遍了身上隻發現了錢和鞋票。
奈何沒有肉票,本想算了,但林夏來了這幾天一口肉都沒吃過,天天都是些青菜和雜糧飯,感覺她好像又瘦了。
本來沒看見就算了,這看見了肉,她如何甘心就這麼放棄。
林夏上輩子就是個吃貨,作為打工人在壓力大時,她就會用好吃的治愈自己。
吃了好吃的,她才能滿血複活地去跟卷王們互相卷。
想起上輩子奶奶跟她念叨過,以前的肉吃起來滿口肉香,後世買的肉吃起來一股腥味。
她感覺自己快要流口水了,今天這肉是非吃不可了,不然她今天晚上要睡不着了。
林夏腦筋一轉,心裡有了主意。耐心地蹲守在一邊,觀察着來買肉的人,直到一個挎着籃子的大姐到來,林夏眼尖地看見大姐付錢時手裡還有多的肉票。
林夏就知道自己等的目标出現了,為了能吃到肉,她今天豁出去臉面,厚着臉皮上前拉着剛買完肉的大姐就走。
到了角落裡,被拉過來的大姐一臉莫名其妙,要不是看拉着她的人,是位白嫩嫩嬌滴滴地小姑娘,她早就一肘子過去了。
等到這小姑娘說出想要換票時,她才放下自己的疑慮,思考了片刻,便同意了。
她家不缺肉吃,但她家姑娘就要說親了,正缺些鞋票布票之類的。
兩人最後各取所需,心滿意足地分開,林夏開心地拿着到手的票去買肉。
吃好吃的很快樂,吃肉更快樂,吃好吃的肉加倍快樂!
“你咋換的?”林母懷疑,她平常怎麼沒遇上這種好事呢?
“就那麼換的啊,反正有肉吃就是了。”林夏才不會說,她為了吃肉做出那麼厚臉皮的事情來,事後回想起來,林夏都要忍不住嫌棄自己的厚臉皮了。
沒想到有朝一日,為了吃口肉,她竟然用上了工作中學來的厚臉皮。心裡嫌棄了一會後,吃肉的期待就打敗了羞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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