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趣味讀書随身空間帶着百貨大樓回七零第一千二百九十五章 離婚(第2頁)

《随身空間帶着百貨大樓回七零》第一千二百九十五章 離婚(第2頁)

至于之後能不能留在化妝店裡工作,還要看她學習的成功如何。

張文婷原本計劃着,等将來考核的時候,她就跟母親說弟妹考核不過關,所以不通過。

但沒想到,她那弟妹是個膽子大的,竟然趁着張文婷和韓蕊午休的時候,仗着自己是張文婷的弟妹這層關系,讓其他幾個學手藝的人都走了,自己偷偷摸摸地将店裡面的東西偷出去,給賣了。

賣了多少錢不知道,反正張文婷和韓蕊午休結束以後,醒來看到店裡變得空蕩蕩的一片,以為遭賊了,于是當機立斷地報公安了。

很快,公安就調查到,是張文婷的弟妹将東西偷走并賣掉的。

當時公安問,是否要立案的時候,張文婷猶豫了。

按理說,她應該毫不猶豫地說立案,畢竟店裡面所有的東西都跟她無關。

化妝品都是徐婉甯的,所剩不多的幾個發卡都是韓蕊的。

她沒有資格替徐婉甯和韓蕊做決定,說不立案。

但對方最晚明年年初就要嫁到她家了,如果她選擇立案,往後其他人豈不是都知道,張家的新媳婦兒是一個小偷?

正當張文婷猶豫不堪的時候,張母聞訊找上了門,她甚至沒有問清楚事情的經過,直接一巴掌呼在了張文婷的臉上。

“那是你弟妹,是要跟你弟弟攜手一生的人,你怎麼那麼狠心?你知不知道,你一旦立案,她該怎麼辦?你弟弟又該怎麼辦?咱們家該怎麼辦?”

張母考慮了那麼多,卻唯獨沒有考慮到張文婷這個女兒。

張文婷原本還猶豫着,想自己将化妝品這一部分的虧空和韓蕊的發卡的損失給彌補上,結果張母這一巴掌,将她腦袋裡的水都給打出來了。

“她偷的是化妝店裡的東西,我隻是在化妝店打工,我可沒有權利和資格原諒她!您就算想要給她求情,也該去找阿甯,而不是找我!”

張母當然知道化妝店是徐婉甯的。

但換句話說,張文婷是徐婉甯的二嫂,隻要她求情,徐婉甯難道還會揪着這件事不成?

再說了,徐婉甯都有那麼多錢了,就算是丢了這些化妝品,也對她沒什麼影響吧?

這是張母理所應當的想法,不過張文婷壓根兒不接茬。

她給了兩個解決方案,第一個,讓那人将被她偷出去的化妝品給還回來,隻要化妝店沒有損失,就可以不追究她的責任。

第二個,就是立案,讓她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應有的代價!

張文婷可不管對方選哪一個方案,反正她隻需要确保徐婉甯沒有造成損失就成。

但是張母卻不幹了。

東西都已經賣出去了,那個買家早就跑遠了,去哪兒抓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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